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郭璇 通讯员任宣 昨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罢免乌坎村党支部原书记薛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还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陈弘平、梅州市梅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谭忆广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等。
昨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光超在全体会议上作报告说明时称,因涉嫌犯罪,汕尾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1月20日罢免了薛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严重违纪,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1日接受了陈弘平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因涉嫌经济问题,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月15日接受了谭忆广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薛昌、陈弘平、谭忆广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据了解,薛昌系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党支部原书记。于2011年12月16日被当地纪检机关实行“双规”。陈弘平系揭阳原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去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谭忆广系梅州市梅县人民医院原院长。
此外,潮州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林若于2012年10月7日因病去世。其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原标题:乌坎村党支部原书记薛昌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